4月23日,客户张某前往泾县农商银行荷花塘支行,以购房为由申请办理大额取现业务,面对工作人员“购房款可通过转账支付”的建议时,张某坚称“房东只要现金”,当工作人员提出核验购房合同时,张某以“回家取合同”为由,便转身离开网点。
4月24日,张某再次来到泾川支行要求办理取现业务,声称向朋友转账,随后又表示“转账人不认识,是朋友欠债委托转款”。交谈过程中,张某眼神闪躲,频繁查看手机,举止异常,柜面人员分析其极有可能陷入电信诈骗陷阱,立即向泾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汇报该可疑线索。
反诈中心接到线索后,迅速联合泾川派出所民警共同出警,经了解,张某近期被诈骗分子诱骗,当日正准备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11万元,民警通过以案说法、反诈知识科普等方式进行提醒、劝阻,张某终于幡然醒悟,停止转账操作,避免了11万元的损失。(俞雅莹)
